發佈日期:2024/12/19 
聯合報 基隆市海洋保育協會理事長(基隆市)
聯合報陽光行動專題「國在山河廢」揭露全台營建廢棄物惡意棄置問題嚴重,監察委員指為行政怠惰所致。內政部國土署回應,將推動工地廢土、廢料源頭分流,棄土三聯單改成電子聯單,以及載土車全面加裝GPS等;環境部長彭啓明則提出增加土石方合法容量、完善追蹤管控流程、強化科技執法能力等解方。
營建廢料威脅台灣大地由來已久,儘管過去主事者也都重複提過類似解方,近年來出現的爆點和不堪程度,卻更趨嚴重、難解。這表面上看來,是對大地與環境的衝擊,實際更凸顯了整體上對追求永續的漠視。換言之,當今處處、時時喊著「愛這片土地」和各式各樣美麗口號,背後仍不乏唯利是圖,而非古人明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不肖業者與政客。
和任何廢棄物管理的大方針無異,解決營建廢料問題須從根本做起,在源頭減量。其中重複利用舊材料,加上回收材質,是重中之重。
減少營建廢料數量,可立即帶來的好處,諸如:減輕焚化爐與掩埋場負荷、創造在地再就業、為地方提供商機等,尤其當採取的是解構和特定拆除工法時。如此同時可為業者減免新購和棄置成本,減少整體建造計畫的開銷。而且由於減少了進口和擷取原生材料,也有利於環境和大地。
營建和拆除材料含有既大又重的混凝土、木建材、瀝青、金屬、(磁)磚、玻璃、塑膠、門窗水管等建築部件、樹幹、土石等材料。當務之急在賦予經濟價值,同時建立流通系統。
實際促進流通的落實包括:建立整體資源化系統,包括引進適用於現場的回收設備,建立供需資訊共享平台及建立更具效能的現場外回收系統;建立資源化績效計點評估標準,提供業者作為落實誘因,並積極輔導;盡速建立標準與規格,例如對於綠建築的核定,可納入回收材料,讓公部門可帶頭允許業者使用。
長遠之計,須在一開始選用材料和工法時,即以低碳、永續為本,進行規畫與評估,例如:盡量保留既有建築而不一定要重新建構、優化新建築的尺寸、在設計新建築時顧及能延長壽限、採用允許未來能解構且能促進重複利用材料的工法、採用替代組購技術、減少內部裝潢等。其中的施作細節,例如以螺栓等扣件繫牢取代焊接,以組合板、桿結構取代泥作等。
採取解構方式,小心拆解建築,以盡量保留可重複使用和回收的部件,可立即在源頭大幅減少營建廢料產生量。如此還可帶來回收大量建材以及為地方創造諸如對回收材料再製、加工等就業機會與經濟活動等好處。
掌權者愛台灣這片土地和追求永續,是不是真心誠意,便要繼續看這片土地的殘敗景象是否逐漸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