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4/11/11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
苗栗縣後龍醫療健康園區(前遠雄健康生活園區)約20公頃預定地閒置多年,縣府衛生局今天證實,當中部分浮覆地經判決應還地於民,縣府將廢止撥用,讓土地先歸還國產署。
苗栗縣政府2011年與遠雄集團共同推動後龍「遠雄健康生活園區,因台北市大巨蛋案風波,遠雄2016年聲明解約,計畫胎死腹中。原址20.6公頃土地經縣府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申請撥用,改推後龍「衛生醫療健康園區BOT案」,然而歷經多次招商流標,土地長期閒置。
時代力量苗栗縣議員葉忠倫今天在議會質詢表示,這片位於後龍台72線、台1線路口的園區預定地,閒置逾5年,去年3月發生雜草火警,更燒出廢棄物入侵及不法傾倒問題,要求衛生局說明園區土地後續規劃運用。
衛生局長楊文志答詢指出,園區土地所有權登記於國產署,是因早年河水氾濫,國家治水有成、河道改變後,多出的浮覆地產權登記為國有;然而近年部分民眾主張土地於日治時期即登記於私人名下,興訟爭取「還地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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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志說,園區及週邊有7筆地號涉及浮覆地回復所有權爭議,經法院判決,國產署應「還地於民」,國產署於10月25日最後一次上訴期限也確定放棄上訴,既然國產署放棄上訴,園區未來勢必夾雜私有土地,縣府決定廢止撥用,將原申請土地交還給國產署處理。
土地廢止撥用後,也意味地方引頸企盼、縣府推動多年希望開發的後龍醫療園區計畫終成泡影。楊文志指出,回顧過去多年招商不易,或許浮覆地產權疑慮也是讓投資者卻步的一大主因。(編輯:陳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