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軟體工業園區

產業引進政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九日

經濟部工業局工地字第0九00三五二九七五0號函核准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八日

經濟部工業局工地字第0九二0三五0二四七0號函第一次修正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一日

經濟部工業局工地字第0九二0三五0六九八0號函第二次修正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經濟部工業局工地字第0九三0三五一八九六0號函第三次修正

一、從事資訊軟體或網際網路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及維護。

二、電腦電子資訊電信等製造業之研發單位、自動化規劃設計公司、IC設計公司等。

三、支援前述業別之共同資訊設施服務、軟體工具應用、軟體工程及管理訓練業。

四、生物技術之設計、研發、貿易、分析、投資、工商登記、專利認證、產業資訊規劃、顧問諮詢服務等辦公服務業及公害較輕微生物技術服務業、環境檢測服務業。

五、前述業務產品垂直生產流程之修理、國際貿易與經濟部頒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同一種類產業之批發業務。

六、支援服務單位:F、G棟三樓以上之支援服務單位使用總面積不得超過該二棟三樓以上使用總面積15%。

  下列產業限申購設立於地面層二樓以下,但地下僅限地下一層。

  (一)社教設施:1.圖書館2.社會教育館3.藝術館、美術館4.博物館、科學館、陳列館。

  (二)文康設施:1.音樂廳2.區民及社區活動中心3.其他文康設施。

  下列產業限申購設立於地面層二樓以下,但地下僅限地下一層。並限制下列產業使用總面積不得超過全區總面積10%。

  (一)餐飲業(營業樓地板面積150㎡以上):1.餐廳2.咖啡館3.茶藝館。

  (二)日常服務業:1.洗衣2.理髮3.美容4.錄影節目帶出租。

  (三)一般零售業(甲組):1.中西藥品2.書籍、紙張、文具及體育用品3.日用百貨(營業樓地板面積300㎡以上,未滿500㎡者)4.鮮花、禮品5.唱片、錄音帶、錄影節目帶。

  (四)一般零售業(乙組):1.汽車、機車、機械器具及其零件、附屬用品等之出售及展示2.打字機及其他事業用機器3.電視遊樂器及其軟體4.資訊器材及週邊設備5.日用百貨(營業樓地板面積500㎡以上者)6.光電器材7.醫療器材。

  (五)日常用品零售業:1.飲食成品2.日用百貨(營業樓地板面積不超過300㎡以上)3.糧食4.蔬果。

  (六)學前教育設施:幼稚園。

  (七)社區遊憩設施:戶內遊憩設施。

  (八)社會福利設施:托兒所、兒童托育中心。

  (九)飲食業(營業樓地板面積不超過150㎡):1.冰果店2.點心店3.飲食店4.麵食店5.自助餐廳6.泡沫紅茶店7.餐廳8.咖啡館9.茶藝館。

  (十)健身服務業:1.健身房、韻律房2.營業性浴室(含三溫暖)。

  (十一)旅遊及運輸服務業:1.貨櫃、貨運業辦事處2.航空、海運、內河運輸公司辦事處3.報關行、快遞辦事處4.船務代理業5.營業性停車空間。

  下列產業申購設立使用不受樓層限制,但地下僅限地下一層。

  (一)公用事業設施:1.無線電或電視設施2.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有線播送系統、社區電台、廣播公司、電視公司3.電信機房4.其他公用事業設施。

  (二)一般服務業:1.職業介紹所、僱工介紹所2.病媒防治業及環境衛生服務業3.照相及軟片沖印業4.錄音帶、錄影帶轉錄服務業。但不包括自行製作。5.提供場地供人閱讀(K書中心)、資訊網路站6.產品包裝設計業7.機械設備租賃業8.產品展示服務業9.電影、電視攝製及發行業。

  (三)自由職業事務所:1.律師2.建築師3.會計師4.技師5.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6.不動產估價師7.文化藝術工作室(使用樓地板面積不超過200平方公尺)。

  (四)金融保險業:1.銀行、合作金庫2.信用合作社3.農會信用部4.證券經紀業(含營業廳)5.信託投資業6.保險業7.證券交易所8.一般期貨經紀業9.票券金融業。

  (五)公務機關:1.各級行政機關2.各級民意機關3.外國政府駐華機關或辦事處4.其他公務機關。

  (六)一般事務所:1.不動產之買賣、租賃、經紀業2.建築公司及營造業。但不包括營造機具及建材儲放場所3.開發、投資公司4.貿易業5.經銷代理業6.報社、通訊社、雜誌社、圖書出版業、有聲出版業。但不包括印刷、錄音作業場所7.廣告及傳播業。但不包括錄製場所8.徵信業及保全業9.資訊服務業10.顧問服務業11.翻譯業12.公證業13.專營複委託期貨經紀業14.證券金融業15.證券經紀業(不含營業廳)16.電信加值網路17.電腦傳呼業18.外國保險業聯絡處19.剪接錄音工作室20.文化藝術工作室21.其他僅供辦公之場所(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得專為貯藏、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得貯存機具)。

  下列產業申購設立使用僅限地面層以上第一至四層。

  (一)醫療保健服務業:1.醫院、診所2.醫事技術業。

  (二)社區通訊設施:1.郵政支局、代辦所2.電信分支局、辦事處。

七、其他經中央工業主管機關核准之策略性產業、新興產業及職業訓練、

  創業輔導、試驗研究等與工業發展有關之設施使用。

八、取得經濟部核發之營運範圍證明函之企業營運總部。

工業區服務中心

服務中心名稱:南港軟體工業園區服務中心(委託捷正公司)
服務中心地址: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之10號2樓
E-mail:rosatsui@softpark.com.tw
服務中心電話:(02)2655-3093
服務中心傳真:(02)2655-3096

工業區簡介

設置智慧型工業園區,建立我國發展資訊軟體及知識密集工業之國際形象,並逐漸發展成為“亞太軟體中心”。
提供最完善、先進之軟體發展環境,提升國內軟體人員生產力及軟體產品品質,改善軟體業者競爭體質,降低經營成本,加速我國軟體產業升級。
建立完善之資訊與通訊網路,達到共用電腦資源、共享市場資訊及資訊人才交流之目的。

目前台北市正在南港地區規劃擁有會展、軟體、車站、文創及生技等五大中心的「台灣智埠中樞」計畫,園區位居智埠中樞要衝,未來將打造本園區為「亞太軟體中心」與「全亞洲研發總部」。

地理環境

位於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台肥公司南港廠舊址。
總面積8.2公頃,計畫分兩期建設,第一期約4.0335公頃。
是南港經貿園區的第一個計畫。
周邊交通運輸系統包括中山高、北二高、北宜高、環東快速道路、東西向快速道路、捷運南港線及木柵延伸線等。
位於國內首善之區-台北市,鄰近多所知名大學及研究單位,包括台大、中研院等。

基礎建設

一、智慧型設施
潔淨、穩壓連續電力供應系統
省能源、高舒適、具彈性之儲冰置換式空調系統
全年安全無休之FMCS保全防災監控系統
園區採高架地板設計,整合所有管線,室內空間整潔、效率高
個人模組工作站,可自由選擇電力供應系統,微調區域空調,連接世界電腦網路

二、資訊網路系統 ─ 24小時光纖世界通訊網路
電信總局以本園區為NII電信示範計畫區
大樓內部全面鋪設高速光纖骨幹、LAN
除一般電信、國際通信外,尚有DS1、 DS3、IN、ISDN、EDI、MOBILE DATA等無線通信服務

三、專業服務體系
透過共享的設備、工具、訓練及市場資訊,改善軟體業者競爭體質,加速軟體產業升級。
工業局已委託資策會完成專業服務體系規劃,未來將提供市場資訊、共用資訊設施、人才培訓、OSI符合性測試、軟體認證與驗證及電信等服務。

四、園區經營環境支援服務
園區除了提供廠商主要的辦公空間之外,也設置企業整體經營環境必需之方便性設施,如:
金融服務設施-銀行 、ATM
通訊服務設施-郵局、快遞、電信、國際視訊會議中心
生活服務設施-便利商店 、照片沖洗、裝訂輸出
餐飲服務設施-餐廳、庭園咖啡 、小吃店、麵包店
醫療服務設施-忠孝醫院門診部

五、南港創新育成中心(3000坪)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主管委託資策會經營。
提供共享之軟硬體設施及商業諮詢服務。
目標:5年內培育100家軟體公司、1500位軟體工程師及創造新台幣70億產值。

產業分析

南港軟體工業園區坐落於「軟體、世貿、商業、金融、文化」五合一機能的湳港經貿園區內,產業發展以生物科技、IC設計及數位內容等3大知識產業為主。進駐廠商364家,匯聚科技菁英達2萬2千多名,為國家資訊基礎建設NII的示範園區,亦是兩兆雙星產業的示範園區,區內設有國家級的軟體設計研發中心、國際研發中心、半導體學院,設計研發能量十足,是企業最佳選擇。園區績效表現,全亞洲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