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4/12/31 
農傳媒 游昇俯
立法院今(31)日三讀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原定明年4月30日全面上路的各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實施年限再展延6年至2031年,原由國民黨立委要求增訂的農業權補償條文則未入法。修法展延上路期程,學者仍呼籲地方政府盡速送審國土功能分區圖,中央主管機關盡早一併公告,避免各縣市推動國土計畫、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所投入資源流於白費。
因應氣候變遷加劇及拯救破碎國土,《國土法》104年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05年5月1日公布施行,107年4月30日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原定114年4月30日前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國土法》全面執行,具管制效力,《區域計畫法》同步不再適用。
國土法立法目的取代已實施50年的《區域計畫法》,影響最大的是占全國四分之三的非都市土地。從公布施行至今8年,由於國土功能分區圖實施公告時程再度展延,現行土地變更方式管理仍依照《區計法》進行。
在《國土法》修法條文三讀通過後,內政部在下午2時49分收到雲林縣送交審查的國土功能分區圖,全國僅剩桃園市及南投縣未繳交。對這次立院修法展延,內政部表示,「深表遺憾但尊重」,呼籲尚未送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的桃園、南投能儘速報部。
內政部指出,過去半年來,因國土計畫上路在即,地方政府湧入大量民間申請土地變更案件,統計今年1至10月各縣市受理申請案件共1,206件,申請案件數前三名為桃園市250件、臺中市127件、彰化縣117件;其中9、10兩個月申請案件更暴增約367件(約30%),相較於前8個月,平均每月申請案件增加約1.8倍。這些變更案因地方未經充分討論卻匆促送件,加劇了國土資源的錯置。
立法院今日修正《國土法》部分條文,主要是第45條原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四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條文修正為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10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
延後上路學者失望 土地變更持續加速農地破碎
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教授黃偉茹表示,《國土法》曾在2020年修法展延3年,但現今《國土法》上路可能面對的問題大部分已獲回應,這次再修法展延沒有必要性;縣市政府功能分區圖僅剩桃園、南投2縣市未送交審查,但只要《國土法》未能公告功能分區圖、順利上路,即使桃市府一直希望展開通盤檢討,也無法往前推動,陷入進退不得的窘境。
黃偉茹說,縣市國土計畫無法實施,許多在《區計法》框架下的土地變更卻遲遲未能關門,將導致兩者落差愈來愈大;修法條文設定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10年內、展延6年是最後期限,目前只能期待桃、投2縣市盡速送交功能分區圖,主管機關推動《國土法》盡早全面上路。
各縣市政府近兩年在國土計畫如期上路前提下推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截至今年10月已規劃公開招標59案,其中43案已完成決標,14案甚至已完成期末報告。黃偉茹說,未計入行政成本,地方投入鄉規經費至少2.2億元,若《國土法》能盡早於明年上路,鄉規還有機會執行,《國土法》若長期延宕,將使過往投入資源俱成白費。
「唉、情緒很不好」,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特聘教授張學聖聽聞《國土法》延後上路,他嘆了口氣表示,《國土法》立法旨在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追求國家永續,這些價值相信沒有立委會否認,但今日朝野立委有共識要延後,他對修法無法擺脫藉土地變更謀取紅利感到遺憾。
張學聖說,全國各縣市送審國土功能分區圖,據聞桃園預計明年初送交,南投只要獲得議會同意也可送審,只剩兩縣市未交,現在修法將《國土法》推動全卡住的正當性何在?
過去因國土計畫上路在即,地方上已在短時間內出現大量申請土地變更案,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黃子芸表示,修法展延《國土法》上路期程,將導致未來6年大面積的開發案、小面積土地的使用編定變更將持續進行,擴大農地破碎、加劇土地炒作,違反世代正義。
黃子芸指出,立院今日審查,遺憾立委柯志恩、張嘉郡等人發言,仍在散播國土計畫限制農業發展地區權益、還有6縣市未交功能分區圖等明顯誤導的錯誤資訊;這次修法雖依民進黨團版本增訂「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給予鄉規法定地位,但民進黨卻配合國民黨延後《國土法》上路,因國土計畫延宕導致鄉規無法發揮效用。